NOMAD 数字工人法 2022 年 XNUMX 月 – 新的西班牙“贝克汉姆法”

西班牙旨在吸引外国人才的体系广为人知,通过 工人特殊税收制度 发布到西班牙领土,更广为人知的是贝克汉姆法(LIRPF 第 93 条)。

该系统使那些流离失所到西班牙的人能够“选择”在居住地发生变化的纳税期间和接下来的五年内受到非居民所得税 (IRPFNR) 的监管。

贝克汉姆法律改进

23 年 2022 月 XNUMX 日,颁布了一项新法律, L28/2022, BOE 22-12-22 . 也叫 ”创业法”。 这部法律的目的是扩大和改善工人、专业人士、企业家、投资者和流离失所到西班牙的人的制度条件。

该法律使 通过减少人数更容易获得特别制度 纳税期  搬到西班牙领土,在此期间纳税人不能是西班牙的纳税居民, 从 10 年到 5 年. 换句话说,在这部法律之前,申请人必须至少有 10 年不是西班牙的税务居民。 这项新规定将把这个时间限制缩短到只有 5 年。

谁可以访问这个新制度?

1.- 西班牙公司雇员合同下的外国雇员 :作为雇佣合同的结果,职业运动员的特殊雇佣关系除外 1006 月 1985 日第 26/XNUMX 号皇家法令。

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满足此条件:

  1. 与西班牙的雇主建立普通或特殊或法定的雇佣关系
  2. 当雇主下令搬迁并且有后者的搬迁信时,或者在没有雇主命令的情况下,工作活动是通过专门使用计算机、远程信息处理和电信手段和系统远程提供的。

特别是,这种情况将被理解为在具有 » 国际远程办公签证 » 规定在 14 月 2013 日第 27/XNUMX 号法律, 支持企业家及其国际化。

2.- 西班牙公司/实体的管理员。

在这些情况下,在申请人持有西班牙公司管理人身份的所有情况下,将授予签证和进入该制度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该公司是一家“传统公司”,则该制度将不适用。

3.- 企业家

那些希望根据第 70 条所述的程序在西班牙开展被归类为创业活动的经济活动的人 14 月 2013 日第 27/XNUMX 号法律 .

4.- 高素质的专业人员

由于由高素质的专业人士在西班牙开展经济活动,该专业人士专门为在第 3 条含义内被归类为“新兴”的公司提供服务 28 月 2022 日第 21/XNUMX 号法律 ,促进新兴公司生态系统,或开展培训、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为此获得的报酬合计占所有业务、专业和个人工作收入的 40% 以上。

“初创公司”被理解为 :

  • 根据法律第 4 条的规定,开发具有可扩展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项目。

– 当公司属于《商法》第 42 条定义的公司集团时,该集团或组成该集团的每个公司都必须遵守上述要求。

– 那些其活动需要产生或大量使用科学技术知识和技术以产生新产品、工艺或服务以及引导研究、开发和创新计划及其成果转让的那些人。

如果初创公司的目的是通过开发新的或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显着改进的产品、服务或流程来解决问题或改善现有状况,并且存在潜在的技术失败风险,则该初创公司将被视为具有创新性。 ,工业或商业模式本身。

法规将确定认证高素质专业人士身份的方式,以及确定培训、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资格的要求。

5.- 数字游牧民族 :

这部《新贝克汉姆法》最重要的创新之一是它将利用这一制度的可能性扩大到处于以下情况的人:

  • a) 居住在西班牙境外的外国公司的雇员和雇员。 申请人必须
    • 通过与外国公司的工作或雇佣合同有效地工作
    • 您必须能够前往西班牙,仅使用计算机、数字和电信手段以数字方式、远程方式执行上述工作。
  • b) 在西班牙定居并为外国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此外,在这些情况下,还允许这些专业人员为居住在西班牙的实体提供服务,最多占其活动的 20%。

条件:

  • 那个 他们在之前的五个纳税期内都不是西班牙居民 到他们搬到西班牙领土的那个(这个五个纳税期的时期是由 28 月 2022 日第 21/XNUMX 号法律 , 被称为 «Ley of 初创公司 »,自 1 年 2023 月 10 日起生效; 以前有 XNUMX 个)。
  • 那个 流离失所到西班牙领土 发生在该制度实施的第一年或前一年,如
  • 除了上述最后两点规定的情况外,他们不会获得可归类为通过位于西班牙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收入。
  • 选择非居民所得税征税的纳税人将在财富税中承担实际义务。
  • 特殊制度将适用于连续的纳税期间,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它也适用于第 93.1 条规定的纳税人 线性IRPF . 应用该特殊制度的条款和条件将由法规制定。

家庭:

 税法第 93.1 条所述纳税人的配偶 LIRPF(符合上述要求者) 和他们的孩子,25 岁​​以下或任何年龄,如果有残疾,或者如果没有婚姻关系,这些孩子的父母 , 前提是以下 满足条件:

  • 他们与第 93.1 条中提到的纳税人一起前往西班牙领土 线性IRPF 或在以后的时间,前提是特别制度适用的第一个纳税期尚未结束。
  • 他们在西班牙获得财政居留权。
  • 他们满足 LIRPF 第 93.1 条 a) 和 c) 项中提到的条件(他们在移居西班牙领土之前的五个纳税期内不是西班牙居民,并且他们没有获得符合条件的收入是通过位于西班牙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但字母 b) 中规定的情况除外。 LIRPF 第 3 条第 4 和第 93.1 条)。
  • 税基总和,在第 93.2 条的字母 d) 中提到 线性IRPF , 在适用该特殊制度的每个纳税期内,纳税人的纳税基数低于《税收法》第 1 条第 93 节中提到的纳税人的纳税基数 线性IRPF .

新贝克汉姆法有哪些税收优势?

应用该制度的最重要优势是纳税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缴纳非居民所得税。

这是比较:

个人所得税 2023 合计
0 –€12,450 19%
12,450-20,200欧元 24%
20,200-35,200欧元 30%
35,200-60,000欧元 37%
60,000-300,000欧元 45%
+€300,000 47%
贝克汉姆法 2023 合计
截至€600,000 24%
+€600,000 47%

特别是,以下规则将适用于该制度:

  • 所有类型 经济活动所得 分类为 创业活动或工作收入 纳税人在适用特殊制度期间获得的,应理解为在西班牙境内获得。
  • 出于这些目的,来自 在流离失所日期之前进行的活动 到西班牙领土或在 RIRPF 第 3 条第 119 节规定的通信日期之后,当上述收入被理解为根据 LIRNR 的规定在西班牙领土获得时,不影响其征税。
  • 为了清算税收,纳税人在西班牙境内获得的收入 在日历年内将累计征税 ,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可能的补偿。
  • 税基将由前一点提到的所有收入组成, 区分第 25.1.f 条中提到的收入 )的 LIRNR值 ,以及其余的收入。

换句话说,以下回报将被排除在该税的计税基础之外:

1 分红 参与实体自有资金而产生的其他回报。

2 转让取得的利息和其他收入 自有资本给第三方(贷款和信贷)

3 家产收益 在传授(出售)财产要素(动产和不动产)时披露。

在这些情况下,上述收入将作为“储蓄”和“资本收益”征税,如下所示:

收入

欧元

支付数量

欧元

休息到

欧元

税率

%

0 0 6,000 19%
6,000.00 1,140 44,000 21%
50,000.00 10,380 150,000 23%
200,000.00 44,880 100,000 27%
300,000.00 71,880 向前 28%

预扣税和账户收入

预扣税款和代缴税款的款项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根据非居民所得税条例进行。

但是,工作收入的预扣或付款百分比将是 24%。

同一历年工作收入支付人支付的报酬时 超过600,000欧元 ,适用于超出部分的预扣百分比将为 47% .

差额费用的确定

差别税率将是降低全额税率的结果:

  • 第二十六条配额的扣除 LIRNR值 (扣除捐赠和预扣税款以及纳税人收入的账户付款)。 除了《公约》第 114.3 条中提到的帐户付款 RIRPF , 非居民所得税的分期付款也可以扣除。
  •  双重国际税收减免 税法第八十条规定的在境外取得的工作所得,适用税法规定的,在该纳税期内全部工作所得对应的全部税额的80%为限。

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符合该制度的条件?

  • 行使支付非居民所得税的选择权必须通过使用 表格149 , 这将在最长期限内呈现 6个月 从出现在西班牙社会保障登记或允许工人在适当情况下维持原籍社会保障立法的文件中出现的活动开始日期起。
  • 已利用特殊程序确定因工作收入而产生的预扣税或付款的纳税人不得行使此选择权,第 89.B) 条规定 RIRPF .

特别制度的持续时间

特殊制度将在纳税人获得其在西班牙的惯常居所的纳税期间以及随后的五个纳税期间适用,但不影响放弃或排除该制度。

出于这些目的,获得居留权的纳税期将被视为第一个日历年,一旦流离失所发生,在西班牙领土上的逗留时间超过 183 天。

退出和排除在特别制度之外

选择特殊制度的纳税人 可以在豁免应生效的日历年开始之前的 XNUMX 月和 XNUMX 月放弃其申请。

 豁免程序 该制度如下:

  • 向您的委托人出示 RIRPF 第 88 条规定的数据通信,他将返回一份密封副本(从收入接收者到您的付款人的数据通信)
  • 向税务局介绍《税务条例》第 119 条规定的沟通模式 RIRPF, 附上上述通信的密封副本( 型号149 )注册公司

被排除在特殊制度之外的原因是  - 遵守决定其适用的任何上述条件,并将在不遵守情况发生的纳税期间生效。

被排除在外的纳税人必须在违反确定其申请的条件后一个月内向税务局报告这种情况。

从纳税人通知其扣缴官员其违反适用该特殊制度的条件并附上上述通讯副本之日起,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进行代扣代缴和代缴。

同时,它将向其委托人提交《商业法》第 88 条规定的数据通信。 RIRPF . 新预扣税率的计算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RIRPF ,考虑到年度报酬总额。

放弃或被排除在该制度之外的纳税人将无法再次选择适用该制度。

我想成为西班牙的数字游民,我现在需要做什么?

第一步.- 正式确定您在西班牙的逗留

您需要正式确定您在西班牙的入境或居留。

1.- 对于入境 – 签证:您需要在您所在国家/地区的领事馆获得数字游民签证。 所以,如果你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地,你需要在那里申请签证。

此签证有效期为一年,而您可以 o

2.- 对于居留许可: 如果您已经正式留在西班牙,您可以直接申请居留许可。

数字许可证可以在 UGE – 西班牙的 Unidad de Grandes Empresas 获得。

获得签证/许可的要求:

  • 你需要证明你的 工作可以远程进行.
  • 您与一家外国公司签约。 你需要在申请前证明你与公司有至少三个月的专业关系,并且公司允许你远程工作。
  • 的情况下 自由职业者, 您需要证明您至少与西班牙以外的一家公司合作,并提供 商业合同 与这些公司的合作,其中还提到您可以向他们开展工作
  • 犯罪记录 来自您过去五年居住的国家。
  • 私人健康保险政策 至少一年,来自合法授权在西班牙经营的公司。
  • 经济支持: 您需要证明您和其他家庭成员有足够的资金在西班牙生活。
    • 签证持有人: 你需要有西班牙最低工资的 200%,所以 1,100 欧元 x 200% = €2,200。
    • 配偶或伴侣 – 最低工资的 75%,即 1,100 欧元 x 75% = €825.
    • 进一步的家属 (即儿童)– 每人最低工资的 25%,因此 1,100 欧元 x 25% = 每个€275.

您可以提供经济方面的证明 你的合同复印件,说明你的工资,工资单或你公司的证明,说明你的工资。

我可以从现有的非盈利签证转为数字游牧签证吗?

是的, 当您在西班牙合法居住并受非盈利签证保护时,您可以申请数字游牧签证。

第二步.- 在税务局注册

一旦您按顺序在西班牙逗留,您需要按以下方式在西班牙税务局注册:

1.- 在 CENSO 中注册,与 型号030

2.- 一旦 Censo 获得批准,您必须提交正式申请 数字游牧制度  型号149.

3.- 稍后,您需要出示您的 年收入的纳税申报  型号151.

其他纳税义务:

  • 型号720.- 此模型用于为需要缴纳居民所得税的西班牙居民申报国际资产。 由于您将承担非居民所得税,因此您无需提交此模型。
  • 西班牙财富税.- 您将承担此税款,但仅限于您在西班牙境内独有的资产。

 

PRACTICAL CASE.- 一个英国游牧民族在西班牙的真实案例解读

1162 月 22 日的 V26-XNUMX 回顾了一个自然人作为英国公司雇员移居西班牙的案例。

这位英国员工在西班牙完成主要工作,不过他偶尔会前往英国,在那里他也从事某些临时工作。

这家英国公司从雇员收到的工资中预扣税款。 这些预扣税是英国所得税法律要求的预扣税,加上某些英国社会保障预扣税。

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 DGT 分析如下:

  • 应在哪个国家/地区对收入征税?
  • 如果必须征税的国家是西班牙,如何消除双重征税?
  • 第 7/35 号法律第 2006.p 条(社会保障获得的养老金、福利和援助)中的豁免可能适用于在国外完成的工作
  • 支付给英国的社会保障费用在西班牙的扣除。

1.- 关于在英国实际进行的工作所获得的收入——当询问者因工作原因前往该国时——。

在这种情况下,DGT 确认以下内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因为询问者是西班牙境内的常住居民)和西班牙-英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特别是第 16.1 条)—— 英国可能会对从该工作中获得的收入征税 ,因为《西班牙-英国协定》第 2 条第 16 款不适用 “。

通过这种方式 , 西班牙作为询问者的居住国,将消除双重征税 可能发生——正如《西班牙-英国协定》第 22.1 条清楚表明的那样——并且必须为此适用第 80/35 号法律第 2006 条规定的内容。

2.- 为英国公司从西班牙远程开展工作所获得的收入(远程办公 ),

DGT——根据对 OECD 示范公约第 1 条的评论第 15 段的规定——认为从远程办公获得的收入,因为它来自在西班牙私人住宅中进行的工作,将 只在西班牙征税 ,因为工作是在我国进行的——与英国公司收到工作成果无关。

3.- 关于适用第 7/35 号法律第 2006.p 条所列豁免的可能性。 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下工作是在国外进行的。

– 关于申请人偶尔去英国旅行时获得的工作收入,收入是由于在国外实际提供的工作而产生的要求可以理解为已经满足,而对于在英国进行的工作则不会满足这一条件西班牙领土。

— 另一方面,上述豁免的应用要求为非居民公司或实体或位于国外的常设机构提供工作。 因此,如果受益公司或顾问在国外提供的工作的最终接受者是不在西班牙居住的公司或实体,则可以理解为已满足上述要求。

— 最后,上述法律第 7.p 条要求,作为适用豁免的先决条件,在进行工程的领土内适用与本税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并且如果国家或地区已被法规归类为避税天堂,则不需要有效征税,特别是当开展工作的国家或地区已签署协议时,则视为已满足此要求与西班牙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其中包含信息交换条款,如本案所示。

4.- 关于将支付给英国的社会保障费用视为可扣除的可能性。

出于这些目的,在遵守第 19/35 号法律第 2006 条的规定后,DGT 援引其原则,根据该原则,必须将本法对社会保障的引用理解为对外国等效公共系统的引用。

因此,如果根据有关此事的现行规定,适用于查询者的社会保障立法是英国的,因此,由于她作为雇员的工作发展,她应该为所述国家的社会保障做出贡献,并且由于此类捐款与个人所得税中申报的全部工作收入直接相关, 在确定工作净收入时,它们将被视为可扣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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